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(www.djy.gov.cn)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、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,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,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。
(一)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(志愿者定招岗位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,由市委、市政府按照全市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,结合拟聘用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单位),逾期未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,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。
(二)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。
(三)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,志愿者定招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,其余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,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市。